广州欲规范餐饮服务业

“方案如果通过了,所有与周边住宅楼5米以内的饮食店都要取缔,所有合法的饮食店都要补办环评手续,如果饮食店存在油烟、噪声等扰民问题严重,将不给予其办理环评手续,也可以说不给他继续经营。”记者昨日获悉,为了解决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问题,广州市昨日公布了由环保等部门起草的《关于防治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市民可反映意见。

环保投诉饮食业占两成多

广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现有饮食服务业近3万户,主要集中在天河、越秀、荔湾、白云和番禺等区域。这些餐饮业主要设置在商业繁华区和商业居住区,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给附近居民带来了污染,油烟、噪声、污水和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情况较为突出。

据统计,居民楼下未经环保审批的饮食店的投诉已成为环境信访投诉和查处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去年市环境监察支队共收到环境污染投诉5857宗,有关饮食服务业的投诉就有1250宗,其中涉及油烟的投诉有763宗,涉及噪声的有493宗,两项共占总投诉量的21.3%。

该负责人分析,其成为老大难问题主要是因为相关政策法规存在缺陷,市各监管职能部门综合管理机制尚未健全,监管执法能力存在不足。

住宅5米内将禁开饮食店

记者了解到,昨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饮食油烟业扰民问题可谓出了“铁腕”条文。明确列出了4个场所禁止建设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者其他损害人体健康的饮食服务项目,这在早年广州市发布《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中就早有提及。这4个场所分别是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楼层;与周边住宅楼的距离不足5米的场所。

按照文件原文的解释,饮食业的选址已经触及上述4个场所的,在通告方案通过审批后,限期60天内,必须搬迁或转营其他无污染项目,如不自行转、停,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取缔。此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从事饮食服务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设立登记、申领营业执照前,应当到环保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也就意味着环保审批被前置了。

对于新登记的饮食店,广州已按照防治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批,但是对于已经存在并且长期扰民的饮食店如何处理?据介绍,已经卫生、工商等部门审批和登记许可经营的饮食服务业,但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且项目选址不属于被禁止四种情形的,应在通告实施后60天内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只能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如果自己的住宅没有餐饮服务的规划功能,业主不得将其非经营用途的住宅进行自营,或者出租、出借、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于经营饮食服务项目。

对于合法饮食店的燃料,在昨日的征集意见稿中也有了规定,炉灶必须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木材、煤油、柴油、重油等污染大气环境的燃料。尚未纳入天然气管网的店铺,应当全部改用天然气。 (孙婷婷 张玉琴)

四个场所禁建饮食服务项目

①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

②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③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楼层

④与周边住宅楼的距离不足五米的场所

环保投诉逾两成直指饮食业

环境污染投诉 5857宗

有关饮食服务业投诉 1250宗

涉及油烟的投诉 763宗

涉及噪声的投诉 493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