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资料 请搜索:
(记者雷杉 通讯员陈权)近日记者从恩施消防获悉,建始县公安局依法对因过失引发火灾事故的厨师赵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日前,建始县某商务酒店餐饮部厨房发生火灾,厨房排烟系统及吊顶被烧毁,过火面积57,无人员伤亡。经县公安消防大队立案调查,该火灾事故系该酒店厨房工作人员赵某炒菜时操作不当,用火不慎引燃排烟系统中油垢,过失引起。
经裁定,赵某对该起火灾事故负直接责任,建始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赵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目前,赵某已由办案民警送至建始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火灾|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