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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一家饭店打工的两名厨师,因一个菜墩发生了冲突,继而大打出手。郑某用刀砍了厨师韩某2刀,韩某一气之下,捡起地上的一把尖刀和一把菜刀向郑某扔去,结果砍伤其左面部。10月19日,韩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延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49岁的汪清男子韩某和41岁的郑某同在延吉市某酒店当厨师。9月23日11时15分许,韩某看郑某在他剁鱼的菜墩上剁肉,他让郑某在他自己的菜墩上剁,双方因此发生了冲突,郑某就用剁肉的刀在韩某额头上砍了两刀,韩某就在附近捡了一把切鱼的尖刀和菜刀连同鱼杂一起扔向郑某,致使郑某左面部划出一条10厘米长的伤口。经延吉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认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
当日,郑某报案至市公安局。10月10日,民警在某医院将韩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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