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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厨师遭用人单位无故辞退 讨公道

作者:资讯中心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单位食堂搬迁,两名厨师无故遭遇辞退。正在无奈与彷徨间,两人恰巧看到我报多篇关于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农民工成功维权的案例报道,毅然拿起法律武器向用人单位讨说法。5月10日,省农民工法援站传来消息,两厨师在公益律师的帮助下,于近日成功讨回了经济补偿金2.9万元。
  杨某与王某分别于2001年10月、2006年3月前往山西省某煤矿食堂工作,每月工资分别为2400元和850元。去年10月份,该食堂搬迁,两人遭到无故辞退,当时觉得单位做法不妥,但又无可奈何。后来,两人看到我报多篇农民工成功维权的案例后,便向省农民工法援站请求帮助。公益律师根据相关劳动法分析了案情,告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依法获得赔偿金。经了解,该食堂为非独立法人单位,一直没有与两厨师签订劳动合同,公益律师后经查询明确其隶属于山西省某煤矿。在经与食堂负责人协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律师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两名厨师与山西省某煤矿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两人二倍工资及无故辞退赔偿金5万元。通过仲裁部门的主持,双方最终调解结案,用人单位向两厨师支付了2.9万元补偿金。《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然而现实中,用人单位或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随意辞退劳动者的情形时有发生,大部分劳动者因对劳动合同法知之甚少,大多选择了默默离开,不知依法维权。(记者 李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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