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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厨师李某为拿回近400元工资,找到老板坦白“我偷了你们65元,你把工资给我就还你”。遭拒后,他报警自首,希望警察帮忙讨回工资,结果进了拘留所。
10月10日晚8时许,李某向警方报警称,五四路某酒店有小偷。鼓东派出所民警赶到酒店后惊讶地得知,报警人称自己就是小偷,要求自首,并要求民警帮忙向酒店要回自己的工资。
原来,李某是五四路某大酒店厨师,到酒店工作未满一个月,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10月3日下午开始,他就没有吃东西了。4日下午4时许,他在酒店上班时,见四楼接待台没有人,拿走接待台下面柜子里一个黑色挎包。挎包里只有65元钱,他将钱拿走,将包丢在楼梯口接待台附近,之后拿钱去买东西吃。
行窃后,李某怕被抓,躲了几天,后来想到自己干了近一个月,可以拿到近400元工资,于是又回到酒店讨要工资。他承认自己偷了钱,愿意在拿到工资后将钱还给受害人。可是受害人称,被盗的包里除了65元钱外还有价值近3000元的金饰。李某坚决否认拿了金饰,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只好报警。民警在李某的带领下找到被丢弃的挎包,金饰果然还在。
目前,李某已因涉嫌盗窃被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
(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高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