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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郭成强)8月26日,本报以“面馆内液化气泄漏爆炸”为题,报道了太原市新建北路一面馆发生的爆炸事件。昨日,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该面馆厨师长对火灾负有直接责任,被行政拘留10日。
25日下午爆炸发生后,面馆门面玻璃窗被威力强大的爆炸所震碎,大量的浓烟滚滚而出。40分钟后,消防员将火扑灭,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8月27日,消防杏花岭大队对该店进行火灾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李某作为厨房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即厨师长,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疏忽检查燃气灶具漏气,最终引发火灾事故,对此次火灾负有直接责任。此行为已构成过失引发火灾事故。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给予当事人李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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