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实 记者 王盼琛 文/图
夜色黑沉如墨,铺天盖地地洒在地上,繁忙的福厦高速路上,来往的车辆卷起喧嚣飞驰而过。泉州惠安高速出口,残星点缀般亮着几盏灯,收费站两边的草丛阴影下错落有致地蹲着几个黑影,时不时地探着头……
时间如流水一般缓缓化开,天边依稀露出一道新月,一辆牌号为闽A57×××的轿车下了高速驶过匝道,慢慢地开向了收费站。突然间,一辆吉普车从收费站出口逆向驶来停在横杆前,另外一部从高速上下来的越野车也飞快地抵住了轿车的车尾。一时间,草丛两边的黑影动了起来,潮水般涌向了小轿车,一名身材肥胖的男子被涌上来的黑影从轿车的副驾驶座拉了出来,摁在了地上……
时间定格在2009年12月18日20时11分。
2010年6月10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泉州边防支队侦破的“2009·12·18”特大走私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正是去年冬夜被摁在地上的那名身材肥胖的男子,只是比之前瘦了少许。昨日,他提起了上诉。
他叫曾某明,是一名厨师。他因为“转行”而成为被告人,这一切还要从去年的11月说起。
飞来横财 铤而走险
2009年11月20日,身在台湾的曾某明接到一个电话,来电的是曾某明饭店的一个老主顾。但曾某明却始终不知道这个老主顾的姓名,只是知道他的外号叫“阿土”。
几句寒暄过后, “阿土”约曾某明在台湾高雄见面。一个多小时后,两人在高雄的一家酒店碰上了头,“阿土”直言不讳地对曾某明说:“我有一批货在大陆,你去帮我看一下,等货过来了,我给你一笔看护费。”
“什么货?”曾某明迟疑了一下问道。
“‘K粉’,事成后,钱只会多不会少。”“阿土”给曾某明再一次保证。曾某明一听说是看护“K粉”,心里顿时打起了小鼓。
曾某明没有吸毒,但从媒体的新闻报道中,他知道“K粉”就是毒品,也知道走私毒品是一种犯罪行为。但面对“阿土”送上的飞来横财,他还是决定铤而走险地前往大陆干一票。
如影随形 充满恐惧
2009年11月26日,曾某明坐上了从高雄到金门的飞机,包里揣着“阿土”预先给他的钱,心里怎么也没有办法平静。一到金门,曾某明又换乘了金门到大陆的船入境。
一上岸,曾某明找到了码头边上的超市买香烟,买烟时,曾某明随口向服务员问了一句:“大陆这边的‘K粉’好卖不?”服务员讶异地看着眼前这个胖子,回应了一声:“不知道。”曾某明怎么也想不到,正是他这句无心的问话,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服务员将曾某明当成毒贩,向当地边防派出所举报。曾某明随即被泉州边防支队列为重点对象。
就在曾某明赶往福州的时候,一组侦查员已经尾随曾某明来到福州仓山区六一南路。出租车在一家酒店门口停了下来,曾某明取了钥匙,住进了预先订好的212房间。
让侦查员想不到的是,曾某明这一住就是8天。这8天时间里,除了吃饭,曾某明几乎没有走出房间一步。曾某明到底是来大陆做什么的,为什么一直都躲在房间里?侦查员将所遇到的问题反馈给泉州边防支队指挥中心,并得到了继续盯梢的指令。
这8天,对侦查员来说是难熬的,对于曾某明来说,更是煎熬。原来,在曾某明住进房间之前,房间角落已经放着“阿土”委托人带来的三箱“K粉”。曾某明每天除了看电视就是空对着这三箱写着××食品的“K粉”。曾某明内心充满着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