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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早上出去时还好好的,和工厂老板吵了一架人就没了,这让我们娘俩以后怎么过呀?”新郑市辛店镇后高庄村的张某自丈夫刘伟民去世后常以泪洗面。经人民调解员调解,张某近日拿到了7万元赔偿金。
去年10月15日一早,辛店镇后高庄村民刘伟明来到附近一家服装厂上班,为全厂职工买菜做饭。当天,老板高某到食堂检查工作,发现几处问题,数落了刘伟明几句。
刘伟明觉得很委屈,情绪一时激动,竟然晕倒在地。老板见状吓了一跳,忙组织人将他送往医院救治,谁料,医院抢救无效,刘伟明身亡。
“我老公以前没有心脏病,平时连个头疼发热都很少有,现在人死在工厂里。上班时间跟老板生气,应该认定为工伤。”刘伟明的妻子张某说,他们要求厂方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5万元,但与工厂老板交涉多次,都因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
刘伟民遗体一直存放在医院太平间里,家属表示再不解决,就把尸体停放到工厂里。
“难道仅仅争吵几句就会死人吗?怎么全怪在我一个人身上?”厂长高某也觉得很委屈,认为责任也不全在他,刘伟明有隐疾。
近日,新郑市辛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让双方坐到一起交流沟通。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厂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抚恤金、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共计7万元。□晚报记者 王军方 通讯员 军现 国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