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厨“强行抽水”的行业潜规则,律师认为此举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报记者林彦龙 报料人:黄先生 报料内容:“抽水”的“厨房大佬”辞职后,酒家出现“意外”情况 报料奖:150元 大厨每月“抽水”数万 平湖某大酒家老板在今年9月初接到一些厨房工友的投诉:他们的工资被大厨李某“抽水”,老板经过调查后吓了一跳,他每个月给工人的工资有相当一部分流入了大厨的口袋,从数百到一两千,最多的竟有40%被抽,他算了一下,他的厨房有70个工人,如果平均一个人被抽500元,那么,李某一个月就可以不劳而获数万元。 老板与李某进行了长谈,希望他改变这种做法,但李某矢口否认他向小弟“抽水”。因为李某在这个酒家做了好几年,老板与他协商后决定:李某辞职,老板补贴给他4个月工资共数万元。为稳定队伍,老板同时也向其他人表示,希望他们继续留下来为酒家工作。 没想到,在李某拿到补偿金之后,“意外”就发生了。 国庆节酒家被迫停业 9月下旬,几十个厨房工友突然向老板发难,说不愿意在这个酒家的厨房做下去了,也要求跟大厨同样的待遇,拿到4个月补偿。老板接着也发现,厨房上菜的速度明显减慢,有时候还丢三落四,客人意见非常大。老板多次与工友沟通,但都没有效果。 由于厨房工友多次集体上访,公安部门也介入调查。9月30日,有两个工友被派出所带走协助调查。当天某单位刚在这个酒家订了几桌饭,本来说好了5点半上菜,但一直到6点半,除了一个凉菜之外,其他菜一个也没上,到7点多,两个协助调查的工友回来,其他厨师才开火炒菜。 酒家老板一看势头不对,当晚紧急从广州开酒楼的朋友处调来30多名厨师应急,但第二天国庆节的午餐还是不得不停业。而且,由于人手不够,这段时间,酒楼一直处于紧张状态,老板说,除经济损失外,酒楼的声誉损失也不小。 据介绍,事件中是有人向厨房的工友散布:大佬都被炒了,其他人也不会有好下场,不如拿些补偿走人。目前酒家已经与大部分的工友依法解除了劳动关系。 没有信誉怎能做“大佬” 酒家的老板对记者说,这件事让他很寒心,因为他一直对那名“厨房大佬”不薄,除给予高薪外,还经常带他到全国各地去考察,这连酒家的副总都没有这个待遇。本来想好聚好散,没想到会弄成这个样子。 他表示,“厨房大佬”是很多酒家形成的惯例,大佬又叫厨房主管,或者“头锅”,他对于厨房里的其他工友来说,往往有着“师徒之名,老乡之谊,以及是否让你继续干的权力”。有的人甚至认为“这份工作是大佬恩赐的。”因此“抽水”是一些“厨房大佬”的特权。 深圳市饮食行业协会一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事实上有一些“厨房大佬”是不靠“抽水”来发财的。没有信誉的“厨房大佬”是很难在这行混的。据介绍,他们这一行目前有专门网站,碰到类似这种事情他们就会在网上发帖子,把事情真相说清楚。同时也让其他同行“警惕”。 律师说法:可以“不当得利”起诉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有两位工友向派出所指证李某使用强迫的手段向他们“抽水”,派出所已经做了笔录并正在进行调查。 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王朝晖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厨房大佬”“强行抽水”其实已经涉嫌犯罪。如果数额较大,“厨房大佬”的行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但是作为一种行业潜规则,“厨房大佬”抽水往往有其特殊性。实际上,“大厨”与“小弟”之间存在的种种特殊关系亦不容忽视,更由于潜规则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有的时候法律规则可能会出现尴尬,对此进行刑事追究可能存在证据缺陷或司法效率的问题。对厨房潜规则,还是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自律机制更为有效。 王律师同时提醒,认为权益受损的中下层厨师,首先是注意收集“大佬”抽水的证据,然后以受胁迫为由要求人民法院对“被逼进贡”的民事行为予以撤销,或者以大厨“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要回属于自己的财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