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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餐馆拍案惊奇

菜里的虫子是调料?喝杯开水收5元钱!吃一顿饭收两次钱!!!

  同事聚餐、朋友聚会、老同学重逢,大家都会找一家餐厅,边吃边聊。可是,一些人在餐厅消费期间,遭遇了很无奈的事儿。比如菜里有虫子,店家竟然说是调料;喝了一杯白开水店家要收5元钱;吃了一顿饭却要收两顿饭的钱。消费者拨打了12315,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这样的饭局还真让人闹心。拉萨市工商部门通过本报(西藏商报)举例详解消费者到餐厅就餐时遭遇的一些闹心事儿。

  菜里的虫子是“调料”?

  次女士和几位同事在一家餐馆吃饭,发现菜里有异物,用筷子挑出来仔细一看,是一条虫子。她立刻叫来了该餐馆老板,餐馆老板满不在乎地说:“这条虫子只是调料,吃下去没问题。”

  解决:执法人员调查,次女士投诉内容属实。经调解,餐厅负责人向次女士赔礼道歉,并向次女士等人支付消费金额10倍的经济赔偿达570元。

  喝杯开水收5元钱

  小吴约朋友吃饭,他先到一家餐厅订了座位,服务员倒上一杯白开水。随后小吴得知朋友已在另外一家餐厅订了座,便到餐厅收银台退订座位。让他没想到的是,服务员要收5元钱的开水费。

  解决:第二天,小吴向12315投诉,经执法人员调解,该餐厅负责人向小吴道歉,并退还了5元钱的开水费。

  吃一顿饭收两顿饭钱

  多吉和几位老同学聚餐,期间他先付了饭钱,但没索取发票。聚餐结束时其中一位老同学到餐厅收银台又付了一次。餐厅收银员表示,多吉必须出具发票才能退还其多付的饭钱。

  解决:多吉拨打了12315举报电话。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证实该餐厅多收了多吉等人的饭钱,最终,该餐厅退还了多收的饭钱。

  案例评析

  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科长巴珠表示,案例一的商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原则,案例二的商家违反诚实信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原则,而案例三则反映了部分消费者没有索票索证的消费习惯。

  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发票等票据,以免缺乏消费维权所需证据,从而吃了哑巴亏。

  作者:赵延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