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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勺门”事件 判决必胜客赔偿顾客4000余元

  到餐厅就餐,却发现喝下的饮料中有金属碎屑,原来是服务员操作失误,将金属汤勺屑绞进饮料中。昨天下午,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必胜客“汤勺门”事件,并当庭判决支持消费者部分诉讼请求,由必胜客公司赔偿原告4000余元。
  2010年8月1日,陈先生一家五口前往龙茗路必胜客餐厅就餐,发现饮料中漂浮金属小碎屑。陈先生一家与公司多次协商无果,为此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陈先生之子的医疗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0315元,其余家人的各种损失共计人民币34637.5元。
  昨天下午庭审现场,原告陈先生因职业为律师,自己出庭。在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后,被告表示,事发后必胜客公司马上表示歉意,还陪孩子到儿童医院挂专家门诊。因此愿意在承担医药费的基础上,按照“退一赔十”的标准支付10倍餐费的赔偿。此外,被告认为已按法律规定10倍赔偿,其中包括精神赔偿,而且本案并未构成需要支付精神抚慰金的情况。
  因调解未果,合议庭经评议后,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