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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包间消费290元却要付380元

    新余旺旺酒店包间消费290元却要付380元
    记者介入,最后按实际消费收费

    新余王先生:19日中午,我和3个朋友到新余旺旺酒店用餐,要了一个小包间,服务员说小包间的最低消费标准是380元,我们当时也没太在意,就随便点了几个家常菜,喝了几瓶啤酒,吃完饭结账,连酒水总共290元,被告知要收380元,服务员称他们事先已声明。我认为酒店设置最低消费标准不合理,拒付90元,酒店服务员拦住我们不让走,双方发生争吵。

    记者跑腿:记者首先询问了旺旺酒店服务员,服务员称当时他们已告知小包间的最低消费标准是380元,大包厢480元,消费金额包括酒水,设定最低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用餐人少占用包间,并称设此规定的酒店不止他们这一家。然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商家设最低消费标准,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价格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若消费者较真不愿挨宰,经营者就应据实收费。经协调,旺旺酒店最后按290元收费。(记者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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