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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就餐时衣服被服务员洒汤 投诉获赔200元

   呼和浩特市一名消费者近日乘兴到金麦庄饺子楼就餐,点了几道可口菜品准备解馋,不曾想服务员毛手毛脚上菜时将汤洒在衣服上,闹心之余与商家理论无果,随后拨通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据了解,近日,消费者来到金麦庄饺子楼就餐,就座后将衣服悬挂在椅子上,上菜时由于服务员不小心将菜汤散落在衣服袖子上面,之后服务员将衣服拿走用洗洁精进行清洗,处理时由于洗涤不当导致衣服的其他部位也弄上油渍,于是消费者要求赔偿,双方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协议发生纠纷。

    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协商,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的规定,终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200元现金,同时赔偿干洗费20元,免收用餐费30元。(李秀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