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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奖罚条例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2日 点击数: 收藏 讨论交流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 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 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参加酒店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 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16) 为其他员工打卡;

17)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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