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 对一些无理取闹的客人,在处理过程中要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但应注
意态度、语言、举止要有礼貌,并根据情况采取有效措施。
2.1.12 将客人的投诉及处理经过详细记录在LOG BOOK中,供总经理、副总经理、房务总监审阅,并监督补救措施的实施。
2.1.13 将客人投诉记录表附联发送至相关部门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客史档案,以便客
人下次入住时提醒员工注意,避免再次投诉。
2.1.14 将客人投诉记录表正本抄送至总经理办公室。
2.1.15 将客人投诉记录表附联按规定存档在客务服务部客人投诉记录夹内备查。
核准: 审批: 制定:
文件名称 :客户投诉处理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GN-RFO-W-018
制订日期 :2000年6月1日 版 次 :01 页 数 : 2/2
2.2 处理客人书面投诉。
2.2.1 认真阅读客人投诉信件,了解客人不满之处。
2.2.2 查阅客史档案,掌握有关情况。
2.2.3 约见被投诉服务点负责人,了解事情具体情况。
2.2.4 如客人尚未离店,应尽快与客人联系,按2.1妥善处理客人投诉。
2.2.5 若客人已离店,则应代表饭店给客人写一份致歉信,在得到房务总监的许可后再通过传真、邮寄或E-mail及时发送至客人手中。
2.2.6 填写客人投诉记录表并将附联发送到相关部门。
2.2.7 将客人投诉记录表正本、客人投诉信件及饭店致歉信抄送至总经理办公室。
2.2.8 将客人投诉记录表附联、客人投诉信件复本及饭店致歉信复本按规定存档在客
务服务部记录夹内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