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酒店所有者权益的审计
1、审核酒店资本是否真实、合规、财产估价是否合规、合理,有无通过财产估价侵犯法人合法权益问题。酒店资本按投资形式不同可划分为货币投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除股份制酒店外,所有酒店的投入资本都必须按实际投入数额列帐,如果投入的资本与记帐本位币种不一致,应在帐上同时注明该种货币的投入资本金额和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金额,对于应按规定的汇率分别对投入资本帐户进行折合而产生的记帐本位币差额,应在“资本公积”帐户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酒店的注册资本应与实际资本相一致,在“实收资本”、帐户核算,注册资本一经确认,就不能随意改变。以房屋、设备等实物投资的,应以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机构给出的确认价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作为酒店记帐的依据。
2、审查酒店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多提少提。酒店组织形式不同,对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的要求也不同,股份制酒店按国家规定,酒店有利润,就必须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而且在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派股利。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提取,一般酒店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所得税后利润的10%提取。
3、审查酒店应缴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合规,有无漏缴或少缴问题。广州地区中外合资酒店的所得税税率一般为33%。酒店是否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减免的税款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4、审查酒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核算程序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将应在税后弥补的亏损在税前弥补。酒店可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从获利年度起弥补亏损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超过税收规定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
5、审查股利的分配和发放是否正确、合规,有无擅自发放和同股不同利。
四、酒店成本费用的审计
1、审查构成酒店成本的直接材料和计价是否正确、合规,有关支出凭证是否手续清楚,有无超过计划或定额,领用是否合理。根据酒店的经营特点,酒店的营业成本与制造业成本相比,有其鲜明特点。酒店费用开支有直接的认定对象,一般不存在费用分摊问题,酒店各部门的人工费用直接计入部门费用,不需要分摊计入营业成本。
2、审查待摊费用的摊销的计算是否正确、合规,有无任意多摊少摊。
3、审查开办费、无形资产摊销是否正确、合规,有无随意不均等摊销。
4、审查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将应计入固定资产的利息记入财务费用。酒店在筹建期间、清算期间所发生的筹资费用,如基建借款利息支出,不能计入财务费用,只能分别列入筹建期间的开办费或清算损益。酒店在借款时发生的加息应单列于财务费用项目,而罚息开支则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5、审查有无将不应列入成本费用的支出。如投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出的各项罚款、违约金、赞助捐赠支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支出挤列成本费用。
五、酒店损益的审计
1、验证有关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合理和有效,有无弄虚作假问题。
2、审查酒店各部门营业收入的计数是否正确并如数入帐,有无收款不给收款凭证,有关收入凭证编号是否中断,有无大头小尾行为,有无隐瞒、转移收入问题。酒店收入无主营业务和附营业务收入之分,所有收入都列入营业收入,酒店营业收入要做到合法、完整和及时。各部门上下是否尽力尽职。